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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輟生追蹤輔導及復學

台東縣成功鎮三民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

 

壹、依據

 

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

 

 

貳、目標

 

一、建構校內外中途輟學學生復學安置輔導網絡。

 

二、協助中輟生復學早日適應校園,避免再度輟學。

 

三、整合校內外輔導人力資源,妥適安排中輟學生安置輔導事宜。

 

 

參、對象

 

一、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學生。

 

二、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學生 (含新生未報到者)

 

三、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學生。

 

四、其他原因失學者。

 

 

肆、中途輟學學生安置復學輔導作業事項

 

一、明定職掌:訂定本校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及分工表,並分發全校教師,各司其職,分工合作,以利中輟學生安置復學輔導工作之推動(見附件一)。

 

二、處理原則

 

1. 中輟學生返校復學安置年級請考量中輟學生之年齡、中輟時間長短、中輟學生學業程度、中輟學生就學意願等因素,安排合適之復學輔導課程。

 

2. 為協助中輟學生早日適應正規校園作息,可以安排安置銜接課程。

 

三、安置銜接課程

 

1. 中輟生復學時可先行安置於訓導處,期間以至少一星期為原則。

 

2. 安置輔導內容包括就學準備、親師溝通、學生諮商、心理建設、同儕適應及註冊編班等。

 

四、復學編班原則

 

1. 中輟生復學依原班復學,若隔年度復學則在原同班號班級就讀為原則。

 

2. 若當年度原班已有中輟復學生、轉學生或特殊學生時,則改編至該年級人數較少之班級。

 

3. 班級人數、學生條件相等時,則請級任導師抽籤決定編入班級

 

4. 遇特殊個案亦召開校內鑑定安置輔導會議研議辦理。

 

五、復學輔導原則

 

1. 中輟學生復學後,優先列為認輔對象,協助中輟生適應環境。

 

2. 中輟學生若不願回校就讀,可優先轉介中途學校協助輔導安

 

置。

 

3. 安排彈性及多元化的課程,例如:潛能開發教育班、技藝教育班、多元能力開發教育班,協助學生早日銜接正規課程,促其愛到學校上課。

 

4. 結合導師、認輔教師、訓導處深入了解中輟生之家庭狀況,必要時給予家庭教育的指導及協助,密切注意中輟學生其校外生活所結交朋友,杜絕不良朋友的誘惑。

 

5. 協助導師營造良好的班級氣氛,使同儕接納中輟生。

 

6. 必要時藉由團體輔導協助中輟學生發展建立同儕關係,維持

 

良好人際關係。

 

7. 各處室應密切聯繫配合,積極予以行政上之必要支援與協助。

 

8. 中輟學生資料應建檔保密並做長期性、持續性之追蹤輔導。

 

 

伍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附件一

台東縣成功鎮三民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

 

中途輟學學生類別

 

第一類: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

 

第二類: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(含新生未入學)

 

第三類: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

 

第四類:其他原因失學者

 

 

學校處理中途輟學分工表

 

流程

 

 

第一類中輟學生

 

第二、三、四類中輟學生

 

 

 

班級

 

導師

 

以電話聯繫及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,並向教務處、訓導處報備。

 

以電話聯繫及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,並向教務處、訓導處報備。

 

 

 

班級

 

導師

 

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,同時向訓導處及教務處報備。

 

 

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,同時向訓導處及教務處報備。

 

 

教務處

 

 

教務處與班級導師主動聯繫,並以限時掛號寄未註冊通知單給家長。督促家長到校商談。

 

訓導處

 

訓導處派員及偕同班級導師做家庭訪視,並以限時掛號寄曠課通知單給家長。請家長到校商談。

 

訓導處應派員及偕同班級導師做家庭訪視。

 

三天

 

班級

 

導師

 

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及做家庭訪視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,同時向教、訓、輔三處報備。與三處主任研商,確定中輟後,班級導師偕同輔導室追蹤輔導,直到復學為止。

 

班級導師擴大範圍聯繫及做家庭訪視並記錄於相關簿冊備查,同時向教、訓、輔三處報備。與三處主任研商,確定中輟後,班級導師偕同輔導室追蹤輔導,直到復學為止。

 

教務處

 

 

教務處召集班級導師、訓導主任、輔導承辦人研商,以確定學生中輟。

 

訓導處

 

訓導處應派員及偕同班級導師或分頭尋訪與個案有關之對象。訓導處應召集班級導師、教務處、輔導人員研商,以確定學生中輟。

 

 

訓導處

 

確定學生屬中輟時,應以特急件馬上辦方式處理。

 

1.即時上網通報,通報完成後以書面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。

 

(中輟網址:www.mlss.edu.tw)

 

2.填寫中輟名冊

 

3.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。

 

 

 

 

教務處

 

 

1.了解學生動向,以做後續之處理。

 

2.轉學學生經過三天未到申請轉入學校報到,轉出學校教務處應了解學生動向,列管處理。

 

3.由註冊組即時上網路通報 (中輟網址:www.mlss.edu.tw ),通報完成後以書面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會。

 

通報完成

 

訓導處

 

1.通報完成,列印備份通報單。並將備份通報單會知註冊組,做有關學籍及成績之後續處理。

 

2.備份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承辦人員,做診斷及轉介之處理。

 

1.通報完成,列印備份通報單。並將備份通報單會知訓育組,做有關出缺勤管理之後續處理。

 

 

教務處

 

 

 

1.備份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承辦人,做診斷及轉介之處理。

 

診斷及

 

轉介

 

輔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