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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「110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交流活動」報名資訊及修正後實施計畫

說明:
一、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10月2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655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修正後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7日(星期五)止。
(二) 報名網站: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-客家藝文競賽(網址:https://school.hakka.gov.tw/Game_110/default.aspx)。
(三) 影片上傳方式:上傳至YouTube,並複製連結至報名網站影片上傳欄位(影片上傳方式詳如附件)。
三、 相關費用津貼:由參與學校上傳影片後,列印行政費用收據核章並上傳至報名網站,客家委員會檢核無誤後,一個月內撥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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